职业资格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社会职务
曾任西安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现陕西省律师协会理事、维权委员会主任、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执业描述
万亚平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业务领域。执业三十余年来,先后担任西安鑫园工贸公司(国有企业),香港东图投资有限公司(外资企业),西安经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有企业),江苏省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西安博置业有限公司,西安德燃气有限公司,西安文德置业有限公司,国电陕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国有上市公司)等诸多知名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2009年至2012年期间,万亚平律师被西安市未央区人大常委会聘为未央区人大代表法律顾问;2009年被陕西省人大代表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聘为陕西省人大代表王翠兰同志的法律顾问;2012年被西安市司法局聘为西安市司法行政机关法律咨询员、服务三星项目建设专项活动法律服务团成员。
荣誉奖项
荣获全国优秀律师称号;
荣获陕西省优秀律师荣誉;
荣获陕西省十佳女律师荣誉;
荣获由西安市律协颁发的律师行业贡献二等奖荣誉;
荣获西安市优秀律师荣誉;
由万亚平律师作为首席仲裁员审理、裁决的案件先后被评为当年度西安仲裁委十大经典案例之一;
代表业绩
原告某石化设备总公司诉咸阳某集团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一、二审,担任原告代理人,一审判决该集团退还本金2800万元,但未支持原告某石化公司要求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二审上诉后判决支持了该原告石化公司的诉请,判决被告某集团除应支付2800万元的本金还应赔偿损;
担任核工业某建设工程集团公司被控施工不当造成水污染的侵权一案代理律师,原告起诉要求赔偿500余万元,最终法院判决该核工业建设公司仅需赔偿50万元;
作为陕西某五矿资源有限公司代理人,成功代理了该公司和徐州某公司的股权纠纷案,案件胜诉后,最终为该资源公司挽回经济损失两千多万元;
代理文某与时某某民间接待纠纷一案二审,通过向甘肃省高院递交相关判例及法律论证材料,最终甘肃省高院采纳了代理人有关文某不构成职业放贷人的核心观点,二审改判案涉民间借贷合同有效,以此挽回了文某本金及利息损失1000余万元;
代理文某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为文某某本人提供刑事辩护,该案系甘肃省公安厅指定管辖案件,通过辩护人的有效辩护,在检察院起诉量刑 20年有期徒刑且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情况下,最终法院判决文某某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仅判处9年有期徒刑;
代理赵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为赵某本人提供刑事辩护,案件庭审过程被中央电视台进行报道;
主要著述
《校园安全法律手册》
专业文章
《打官司的 “双保险”:备位诉讼请求全攻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修改亮点解读》
《遇到加价售车,该如何维权?》
《劳动者自愿放弃缴纳社保,能否以此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